一張古地圖 說明鄭芝龍如何一度是中國的「海上國王」
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占據臺灣,主要購買中國生絲、絲綢,運到日本或者荷蘭貿易。由於荷蘭人無法直接到中國沿海自由貿易,只能透過中國商人轉手。這樣一來,就非得獲得鄭芝龍的特許不可。鄭芝龍不准商船到臺灣,荷蘭人便束手無策。
在日本,鄭芝龍亦結交甚廣,娶肥前平戶侯之家臣之女為妻,亦即鄭成功的生母田川氏。因此,鄭氏商船在日本受到比荷蘭商船更高的特殊待遇。為了扭轉貿易中不利局面,荷蘭人曾經威逼、利誘鄭芝龍簽訂貿易協定,而鄭芝龍則出爾反爾,不守諾言,商業競爭逐漸演變為軍事衝突。
崇禎六年(1633年)七月,鄭芝龍遭荷蘭人突襲,二十多艘海船被毀。不過,僅僅一個月後他就重整旗鼓,與荷蘭人在金門料羅灣展開一場聲勢浩大的海戰,史稱「料羅灣大捷」。巡撫福建的左僉都御史鄒維璉〈奉剿紅夷報捷疏〉記載:「此一舉也,計生擒夷酋一偽王、夷黨數頭目。燒沉夷眾數千,生擒夷眾一百一十八名,馘斬夷級二十顆,焚夷夾版巨艦五隻,奪夷夾版巨艦一隻,擊破夷賊小舟五十餘隻,奪獲盔甲、刀劍、羅經、海圖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後銃死夷屍被夷拖去未能割首者,累累難數,亦不敢敘。蓋臣到海上一月竣事,師不老(勞)而財不匱。說者皆曰:閩粵自有紅夷來,數十年間,此捷創聞。」
此後,臺灣海峽成了鄭芝龍艦隊游弋的內海。不僅如此,鄭芝龍艦隊還控制泉州至馬尼拉,乃至爪哇西岸萬丹港航線。1640年,荷屬東印度公司與這位中國海上國王達成航海與貿易的若干協定,並開始向鄭芝龍朝貢。所有在澳門、馬尼拉、廈門、臺灣、日本各港口間行駛的商船,都必須接受鄭氏集團的管理,穿航在南中國海與東南亞各港口的商船,絕大多數都是懸掛鄭氏令旗的中國帆船。
正如17世紀荷屬東印度總督簡.皮特斯佐恩.科恩(Jan P. Coen)所言:「把到萬丹的中國人叫做小商販以區別於那些到馬尼拉貿易的大商人。17 世紀的20年代,這些富商也開始派遣他們的船隻到巴達維亞。1640至1680年間,福建大部分的海運控制在鄭氏家族的手中。這個家族最著名成員鄭芝龍(別名一官)和他的兒子鄭成功(別號國姓爺)創建了一個規模龐大貿易機構,在其全盛時期,在中國海上沒有與之匹敵者。在這個時期,幾乎每艘到臺灣或巴達維亞的帆船都是由鄭氏家族所控制或者屬他們所有。」
從《明史紀事本末》、《靖海志》、《明季北略》等中國史書,我們只知鄭芝龍發跡於日本,並與日本保持著密切的貿易往來。17世紀天主教文獻進一步披露,赴日本之前,鄭芝龍曾經投靠澳門的母舅黃程學經商之道。在澳門經商得懂葡萄牙語,而學習葡語則必須入天主教,所以他以Nicolas(尼古拉斯)為教名受洗。鄭芝龍早年從事澳門—馬尼拉海上貿易,曾經前往馬尼拉謀生,並學過西班牙語,因此他還有一個西班牙語名字Gaspard(賈斯帕)。
《雪爾登中國地圖》集明末東西洋航線之大成,而掌控這些航線的正是鄭芝龍海上帝國。崇禎元年(1628年)就撫後,鄭芝龍成了明王朝海疆的封疆大吏,所以這幅航海圖繪有明王朝內陸兩京十三省,那麼此圖實乃《鄭芝龍航海圖》(Nautical Chart of Zheng Zhilong/Nicolas Iquan Gaspard)。崇禎十七年,清軍入關。鄭芝龍見明王朝大勢已去,便於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北上降清。這和《雪爾登中國地圖》不晚於崇禎十七年(1644年)完全相符。
※本文摘自《觀滄海:青花瓷、鄭芝龍與大航海時代的文明交流》,作者/林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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